五年必須是合法、連續,而且是緊接在申請之前。中間換過不同的卡也可以,只要沒有中斷。學生身分的期間通常只算一半。
比利時永久居留:
B 卡、K 卡還是 L 卡?
住滿五年後,我去市政府申請永久居留,才發現比利時的「永久居留」不是只有一種卡。這篇是我的申請經過、這些字母到底代表什麼,以及你可以申請哪一種。
這是我的個人經驗加上官方規定的整理,不是法律建議。你能申請哪一種卡,取決於你目前的身分,各市政府的處理方式也略有不同。請以你的市政府和文末的官方資訊為準。
- 在比利時合法且連續居留滿五年後,大多數非歐盟居民都可以申請無限期居留的卡。申請在市政府送件;大部分的卡由聯邦移民署決定。
- 大家說的「永久居留」其實有三種:B 卡(無限期居留,比利時本國身分)、K 卡(定居,比利時本國身分),以及 L 卡(歐盟長期居民)。
- L 卡就是以前的 D 卡:2021 年 10 月改名,同時 C 卡也改成了 K 卡。很多人,包括市政府,現在還是習慣說「D 卡」。
- 如果你持有 A 卡或 H 卡(工作、藍卡、自僱、依親),通常要主動申請的是 L 卡。工作者也可能拿到 B 卡,但在大多數市政府,這是由移民署在續約時核發,而不是自己申請。
- 拿到 K 卡或 L 卡後,就不再需要工作許可或職業卡,之後也可以申請比利時國籍。
我的經過
我一開始持藍卡(H 卡)。幾年後轉成自僱,換成搭配職業卡的 A 卡。卡不一樣,但居留是連續的,而這才是重點:連續合法居留滿五年。
居留總共滿五年後,我去市政府說要申請永久居留。我以為只有一種卡,結果不是。
承辦人員說,以我的經歷,不能申請 B 卡,要改申請 L 卡,也就是依據歐盟規定的長期居留身分。(如果你看比較舊的論壇文章,會看到它被稱為 D 卡。是同一種身分,2021 年改了名字。)
我之前從來不知道這兩者有差別。結果這正是這一步最值得知道的事。
B 還是 L,一個字母,兩種不同的「永久」。
我的 A 卡當時還有效,我特別確認要在到期前送件。預約時間、帶齊清單上的所有文件,到市政府送件。我這邊要做的,就這樣。
大約三個月內,就收到核准的決定。所有條件都符合,所以完全不用追進度。經歷過藍卡、續約和職業卡之後,這是唯一一個……就這樣順利通過的。
走過前面那些,永久居留反而是最簡單的部分。
所以這篇指南重點其實不是文件,而是:走到櫃檯前,先知道自己要申請的是哪一張卡。
B 卡、K 卡、L 卡差在哪?
| B 卡 | K 卡 | L 卡 | |
|---|---|---|---|
| 是什麼 | 無限期居留(比利時本國身分) | 定居(比利時本國身分) | 歐盟長期居民 |
| 舊名稱 | B 卡 | C 卡 | D 卡 |
| 登記 | 外國人登記簿 | 人口登記簿 | 人口登記簿 |
| 卡片效期 | 5 年 | 10 年 | 10 年 |
| 通常誰會拿到 | 持 A 卡工作滿 5 年的人,通常是移民署在續約時核發,而不是自己申請;另外也包括難民和受輔助保護者 | 持 B 卡後申請定居的人 | 大多數持 A 卡或 H 卡滿五年的非歐盟居民(工作、藍卡、自僱、依親) |
| 在歐盟內移動 | 沒有特別權利 | 沒有特別權利 | 可依條件移居其他歐盟國家(各國有各自的流程) |
| 離境時間 | 只能短期離開 | 只能短期離開 | 最多離開歐盟 12 個月,或在歐盟內離開比利時最多 6 年 |
每張卡背後的身分不會過期,會過期的是那張實體卡。到期時,只要到市政府換發新卡就好。
你可以申請哪一種?
依你目前持有的卡,在合法且連續居留滿五年後:
有些身分不能申請 L 卡,例如醫療或人道理由的合法化居留,或你(或你依親的家人)目前是學生身分。以學生身分居留的期間,通常只算一半。
比利時所有居留卡一覽
卡上的字母代表你的居留身分。最常見的幾種:
| 卡別 | 是什麼 | 居留 |
|---|---|---|
| A | 暫時居留:工作(單一許可)、職業卡、學生、依親 | 有期限 |
| H | 歐盟藍卡 | 有期限 |
| B | 無限期居留,外國人登記簿 | 無限期 |
| K | 定居,人口登記簿(舊稱 C 卡) | 永久 |
| L | 歐盟長期居民(舊稱 D 卡) | 永久 |
| EU | 歐盟、歐洲經濟區和瑞士公民的登記證明 | 有期限 |
| EU+ | 歐盟、歐洲經濟區和瑞士公民的永久居留(舊稱 E+ 卡) | 永久 |
| F | 歐盟公民的家屬 | 有期限 |
| F+ | 歐盟公民家屬的永久居留 | 永久 |
| M / M+ | 英國脫歐協議受益人 | 有期限 / 永久 |
| I / J | 跨國企業內部調派人員 | 有期限 |
怎麼申請 L 卡
很多市政府會先確認你的資格,再寄給你完整的文件清單。請明確說要申請 L 卡(或「EU 長期居民」)。如果只說「永久居留」,可能會被引導去申請 B 卡。
在居住地的市政府申請,而且要在目前的卡到期前送件。如果卡會在審核期間到期,還是要照常辦理續約。
L 卡由聯邦移民署決定,通常在五個月內。我大約三個月就收到了。
核准後,市政府會通知你申請新卡。你會從外國人登記簿,轉到人口登記簿。
通常需要的文件
確切清單以你的市政府為準。通常包括:
- 有效護照和目前的居留卡
- 穩定、規律且足夠的收入證明:最近的薪資單;自僱者則提供報稅和社會保險繳費等收入證明
- 個人帳戶(individual account,社會保險紀錄),證明五年沒有中斷
- 健康保險證明,例如健保互助基金(mutualiteit)的證明
- 住址證明(如果市政府要求)
- 不再需要工作許可或職業卡。不論受僱或自僱,都不必另外申請許可。
- 不用再每年續居留。只要換發卡片本身就好,K 卡和 L 卡每 10 年一次。
- 可以離開比利時更久,在上面提到的範圍內。
- 通往比利時國籍的路,如果你也符合那些條件。那是下一篇指南。
- 直接說字母:要申請 L 卡,或舊名 D 卡。不要只說「永久居留」。
- 如果市政府只提到 B 卡,也問問 L 卡。L 卡效期 10 年而不是 5 年,會登記在人口登記簿,還有在歐盟內移動的權利。
- 從第一次合法居留開始,把所有卡的時間加起來算五年,並確認中間沒有空檔。
- 在目前的卡還有效時送件,等待期間也別讓它過期。
- 把薪資單或報稅文件,還有社會保險紀錄,放在同一個資料夾。那幾乎就是整份申請了。
官方資訊
- 魯汶市政府:申請永久居留(英文) — 清楚說明持哪種卡可以申請哪種卡
- 比利時移民署 DVZ(英文) — 審核 B、K、L 卡申請
- 歐盟長期居民規定(指令 2003/109/EC) — 歐盟長期居民身分的權利